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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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9905com金沙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分企业资产处置公告
js9905com金沙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分企业拟对拥有的内蒙古中实能源有限企业等6户不良债权资产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以挂牌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详见公告清单)。上述债权资产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现予以公告。
公告清单 | ||||
处置基准日2020年11月16日 单位:人民币 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担保人 | |
抵、质押人 | 保证人 | |||
1 | 乌海海亮塑胶有限 企业 | 34,878,408.25 | A、乌海海亮塑胶有限企业提供位于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15,904.24平方米。 B、乌海海亮塑胶有限企业提供33项机器设备抵押。 C、北京华德停车场管理有限企业持有乌海海亮塑胶有限企业80%股权质押;北京世纪华德学问传媒有限企业持有乌海海亮塑胶有限企业20%股权质押。 | 北京海亮机械制造有限企业、北京华德停车场管理有限企业、沈阳华德机械制造有限企业、于明喜、张东姣 |
2 | 内蒙古中实能源有限 企业 | 101,969,651.21 | / | 刘峰、郭美霞、李树春、朱艳、陕西中实能源集团有限企业(现更名为:中实环保集团有限企业)、内蒙古乾泰实业集团有限企业 |
3 | 鄂尔多斯市东淇市政 交通设施有限责任 企业 | 4,984,864.11 | A、韩德巍提供位于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阿四线南、海达汽车城1号楼7号底商及对应的土地,房屋面积190.51平米,对应土地面积90.38平米。 B、王永光提供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镇金鹏路东明珠巷南房地产,房屋面积569.53平米,土地面积171.2平米。 | 韩德巍、邬军、张国华、史岚萍、王永光、张国丽 |
4 | 鄂尔多斯市亚峰煤炭 集团有限企业 | 29,846,323.96 | 鄂尔多斯市亚峰汽贸有限责任企业提供位于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阿四线南亚峰汽车城商业用房及土地,土地面积18,369.48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4.28平方米。 | 张亚群、臧伟静、张帅、武文佳、张虎成 |
5 | 内蒙古恒隆广告有限 责任企业 | 19,758,037.38 | 鄂尔多斯市博雷特光电科技有限企业提供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内纬六路南、经二路东、纬五路北、经一路西厂房及工业用地,土地面积30,126平方米,建筑面积9,842.33平方米。 | 万忠义、徐丽、牛海滨、万丽英 |
6 | 鄂尔多斯市高原实业 有限责任企业 | 27,744,496.96 | 鄂尔多斯市高原实业有限责任企业提供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郝家圪卜社厂房及工业用地,土地面积25,201.26平方米,建筑面积4,258.39平方米。 | 贺定国、马茹歆、钟守恒、刘玉莲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贷款本金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债务企业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费用等以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法院裁判文书计算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企业、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本公告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公告中债务企业、以资抵债企业、担保人等信息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4、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5、瑕疵披露: (1)部分抵押土地的地上建筑没有产权登记证书或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部分抵押的土地、房产或机器设备存在闲置的情况。 (3)部分抵押房产存在租赁情况。 (4)不排除债务人或保证人在公告期间注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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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企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整包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定代表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企业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企业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意向购买者可登录华融网站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其他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9楼910室
联系电话:0471-518057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韩先生:0471-69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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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分企业
2020年11月18日